成都缘梦助孕机构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试管婴儿案例 >

试管婴儿案例

重庆失独再生育政策提高补贴标准了,符合条件即可领取

2023-12-02试管婴儿案例admin 995
2022重庆失独家庭再生育最新补贴政策,附重庆失独家庭再生育领取扶助金条件重庆市卫计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大

内容介绍:重庆市面对严重的失独家庭问题,出台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失独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补贴。重庆失独再生育政策对扶助对象在年龄、出生时间、家庭上都有严格规定,符合申领条件的以个人为单位申请。重庆失独再生育补贴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有哪些?

1.首先想要领取生育津贴必须达到国家以及省市规定条件的才可以拥有资格领取,在生育期间必须要享受本市职工的医保待遇,同时领取生育津贴时还需要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六个月才可以进行领取,所缴纳的医保当中便包含了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在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以后符合了以上叙述便可按照规定申请领取。

2.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会在生育后期年底前进行,生育津贴发放还需要按照相应的公式来计算,需要按照计划生育手术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除以三十再乘以应发的天数进行发放,在单位就职的人员可以先由单位代发,如果不在单位旧址就可以申请相关部门发放。

3.女性职工所领取的标准与当地的政府规定相同,例如剖宫产可以领取在两千元左右,住年产发放的金额在一千五百元左右,一些正常待产顺产流产或引产的往往发放金额会在一千元左右。

2022重庆失独家庭再生育最新补贴政策,附重庆失独家庭再生育领取扶助金条件

重庆市卫计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其中,对于重庆符合标准的失独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39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市、区县(自治县)三级财政承担。重庆市卫计委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作为调整依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此外,重庆市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养老保险方面也将享有进一步保障。据了解,对于符合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申请进入城市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养老时,将享有同等条件优先的权利。

“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重庆市卫计委相关人士解释说,对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年满60周岁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原已增发的养老待遇继续发放。

重庆市卫计委表示,还将对享受特别扶助的特殊困难家庭逐步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此外,重庆特殊困难家庭还将在医疗保障、农村危旧房改造、公租房、廉租房等多方面获得进一步保障。

注:据市重庆卫计委介绍,以上补贴政策包括的全体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就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面对如此严重的失独家庭问题,重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相关政策发布,符合条件可申请扶助金。以补充解决他们在医疗、养老、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

失独家庭领取扶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一方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另一方在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一并纳入;符合特别扶助条件丧偶现无配偶、离婚现无配偶(单亲家庭)或配偶一方下落不明的,本人年满49周岁时纳入等等。

另外还对再婚夫妻、无生育能力但依法收养子女夫妻、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死亡而无子女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等特殊情况,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以上就是“2022重庆失独家庭再生育最新补贴政策,附重庆失独家庭再生育领取扶助金条件”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独生子女身亡补贴政策

独生子女身亡补贴项目主要有一次性抚慰金、失独家庭扶助金、再生育医疗费用三大版块。独生子女身亡后给于一次性抚慰金,父母年满49岁可申领失独家庭扶助金,同时,国家鼓励有条件家庭再生育,再生育也有相关补贴。

1、一次性抚慰金

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

一次性抚慰金发放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户发放10000元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死亡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均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对双方分别发放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含一方再婚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另一方未再婚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独生子女死亡的离异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仅发给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抚慰金,标准为1000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户发给另一方一次性抚慰金10000元。2、失独家庭补助政策

对于失独家庭,国家规定有特别扶助金,各地政策标准不尽相同,主要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就整体情况来看,近几年,各省市失独家庭补助政策也在不断完善,补贴金额在逐步上调。

福建厦门

女方未达49周岁的“失独”家庭,在其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由区、街财政给予每人每月共500元的扶助,加上市给予的扶助金500元,共1000元;女方已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则在每人每月享受市、区财政共500元扶助的基础上,由街道财政每人每月增发500元扶助金。也就是说,所有“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可领1000元的扶助金(夫妻两人共领2000元),直至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

山东临沂

根据临沂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将临沂市失独家庭父母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城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对失独家庭未再生育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万元;对不满18周岁的计划生育孤儿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照伤残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4000元、3000元,以上所需资金提高部分和一次性救助由县级财政承担。

江苏南京

2016年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的扶助金标准每月将上涨200元,由此前每人每月400元、500元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600元、700元。

3、再生育补助

不少家庭在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都有强烈的再生育意愿,这部分人群在接受宫内节育器取出、输卵(精)管复通等手术服务时全部免费,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按规定给予住院分娩补助。部分地区对确需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参考资料